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一审宣判 3人分别被判无期、十二年、不予刑事处罚!
最新: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一审宣判!2024年3月10日,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3名初中生将同学王某某(殁年13岁)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!正义永远不会缺席!
2024年12月30日,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、李某、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
对被告人张某某(时年13周岁)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
对被告人李某(时年13周岁)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;
被告人马某某(时年13周岁)依法不予刑事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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